姜慕燕接著問道,多謝父親解惑。父親,王恪所犯之罪,按律當(dāng)如何懲處?姜二爺磕巴也不打地回道,按朝廷律法,典賣妻者杖八十,典賣子女者杖六十。如果王恪已收了行商的錢財,就要領(lǐng)杖責(zé);如果還沒收,只會被警告、嚇唬幾句。這是暴走的火鉗繼
《我的體內(nèi)住著個女神
》《別動我的藍(lán)BUFF!
》《夢幻蘭古利薩
》后,創(chuàng)作的第四部長篇小說《至愛寶貝:竹馬不娶,別亂撩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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